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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常识
施工现场安全须知
施工人员的一般行为规范
1.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每个人对当天的工作内容以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都要有充分的了解。
1. 严禁酒后上班。酒后进场工作容易出现动作失稳、操作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
1. 严禁穿拖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以防被建筑工地的铁丝、钢筋、焊渣、混凝土块扎伤、烫伤,要穿防扎、防滑鞋,电工还要穿绝缘鞋进场工作。
1. 佩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佩戴之前还要记住检查安全帽是不是有损伤,坏了的要及时更换。
1. 现场施工时必须走安全通道。
2. 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
不能随意拆除或者毁坏安全防护措施,不能随便拆除、移动或者损坏标志牌
1. 工地上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证,有专人看火,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以免发生事故
1. 在施工现场行走时,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的物件下通过;拆除作业时不准在拆除区乱窜或在作业层追跑打闹;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或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进行作业;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
2. 手推车运料要保持平衡,不准超载及快跑。前后车距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上坡时,重车要有二人操作,防止下滑造成事故。取砖要自上而下,不准掏砖底,并注意砖垛变化,防止倒垛砸人。
3. 人工拆除建筑物要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拆除施工现场应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安全标志,并派人监管。
2月19日至23日公司第十次年度部室座谈会召开。总经理雷明涛、常务副总经理梁富昌对公司机关各部室分别进行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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